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谁是“草圣”?

谁是“草圣”?


作者:黄惇

草聖一詞,今日之讀者大約都知道是草圣草書書家的尊稱。漢末的草圣張芝因擅長草書,身後被尊爲草聖。草圣如同書聖王羲之、草圣畫聖吴道子、草圣詩聖杜甫,草圣在文化史上已成常識。草圣古之人精通一事者,草圣亦謂之聖。草圣故聖之本意是草圣指人,而非其他。草圣唐代的草圣張旭號張顛,懷素號狂素,草圣擅長狂草,草圣後世也稱爲草聖,不過,旭、素是怎樣被稱爲草聖的呢?細細分析,真還有點意思。

“草聖”,典出西晋衛恒《四體書勢》中:

弘農張伯英者,因而轉精甚巧,凡家之衣帛,必先書而後練之。臨池學書,池水盡黑。下筆必爲楷則,常曰:“匆匆不暇草書。”寸紙不見遺,至今世尤寶其書。韋仲將謂之“草聖”。


(傳)東漢張芝《冠軍帖》

伯英是張芝的字,仲將是韋誕的字。按衛恒《四體書勢》説,韋誕是張芝弟子。弟子伏膺先生,故有此贊譽。因此可以説,“草聖”一詞之本義即是賦予草書家的最高美稱。

然而,到了後代,“草聖”的詞義及用法發生了變化。南梁時,王愔有《文字志》一篇。據宋代任廣(徽宗時人)《書叙指南》卷三《字畫筆翰》所記,有“草書曰草聖(王愔《文字志》)”一句。然《文字志》唐時已佚,故任廣所記,今已無法與南朝遺留文獻對照而確認其真實性。任廣當然未見王愔《文字志》,顯然也是轉抄而來。然若此則材料不誤,則説明南梁時“草聖”一詞已與其本義有變。

我們再來讀幾段唐初的文字。

虞世南《書旨述》云:

伯英重以省繁,飾之铦利,加之奮逸,時言草聖。

《三藏法師傳》云:

銘石章程,八分行隸,古人互有短長,不能兼美。至如漢元稱善史書,魏武工于草行,鍾繇閑于三體,王仲妙于八分。劉邵、張弘,發譽于飛白;伯英、子玉,流名于草聖。唯中郎、右軍,稍兼衆美,亦不能盡也。

又孫過庭《書譜》有云:

至如鍾繇隸奇,張芝草聖,此乃專精一體,以致絶倫。

以上三則中,前一則的句式爲“言草聖”,與衛恒《四體書勢》中“謂之草聖”結構相同,其義必指向書家。第二則中,草行、三體、八分、飛白、草聖各書體并舉,是知此處“草聖”亦爲書體;第三則《書譜》,文爲駢體,“鍾繇隸奇,張芝草聖”需基本對仗,所以這裏的“草聖”是對應前面的“隸奇”。又“此乃專精一體”説得很明白,是説鍾善隸而張善草,各精一種書體。故後二則中的“草聖”之義皆非指向書家之美稱,而是指向書體——草書。

故大約至初唐或早至南朝,“草聖”本義已發生改變。或言因張芝爲草聖,便將“草聖”引伸爲了草書。由此可知“草聖”在初唐已有了兩個義項,第一指向書家,第二指向草書。

唐代的書史告訴我們,初唐諸家主要成就不在草書。盛唐時張旭、懷素先後登場,因將王羲之以後的今草加以發展,遂以狂草著稱于世。董其昌曾説,“狂草始于伯高”,其意是説在張旭(伯高)之前没有擅狂草的書家。所以在張旭馳名于世之前,在唐代文獻中若出現“草聖”一詞,而又不指向書家,則其所指書體只能章草和今草而非狂草。晚唐受顛張、狂素影響,又出現了高閑、亞栖、光等狂草書家,故其時詩人在贊譽狂草書家時,高頻次地使用了“草聖”一詞。然而,這些“草聖”,究竟是何義?却值得討論。

如杜甫《飲中八仙歌》中有名句:“張旭三杯草聖傳,脱帽露頂王公前,揮毫落紙如雲煙。”後世解讀似有以此爲張旭草聖美譽之由來。其實詩中“脱帽露頂王公前”是寫張旭之顛狀,而“揮毫落紙如雲煙”乃描寫狂草之意象。粗觀之“草聖”似指向草書家,而細察之所傳“草聖”乃指向狂草書作。也就是説,首句可釋爲:張旭酒後作狂草,于是狂草名聲得以傳播。


唐張旭《肚痛帖》

杜甫另有《殿中楊監見示張旭草書圖》,首句便云:“斯人已云亡,草聖秘難得,及兹煩見示,滿目一凄側。”所謂“草聖秘難得”,指的就是楊監所秘藏的張旭草書。故此“草聖”,必指狂草書。

關于懷素狂草的評述,“草聖”也不會缺席。例如顔真卿《懷素上人草書歌序》云:“開士懷素,僧中之英。氣概通疏,性靈豁暢。精心草聖,積有歲時。江嶺之間,其名大著。”其意猶説懷素專精于狂草,積累有多年了。很顯然此處“草聖”也并非指向草書家美稱的義項。唐李肇《唐國史補》有《草聖三昧》一則云:“長沙僧懷素好草書,自言得草聖三昧。”毫無疑問懷素不會自稱草聖。他心中很清楚,所謂“得草聖三昧”,即得狂草之奧秘也!

晚唐的吴融有《贈光上人草書歌》,開篇云:“篆書樸、隸書俗,草聖貴在無羈束。江南有僧名光,紫毫一管能顛狂。”這裏的草聖也清晰也指向狂草一體。于是中晚唐以來中“草聖”幾乎成了狂草的代詞。

或問,在唐代的文獻中,有“草聖”的本義是明確指向張旭、懷素的嗎?這是必須回答的問題。下面兩例讀來很像,但須辨證。其一,竇臮《懷素上人草書歌》末句云:“連城之璧不可量,五百年知草聖當。”“草聖當”,即“當草聖”,這是在對懷素的贊譽中提到的。“五百年知草聖當”,若是虚指的時間,五百年前指的正是張芝,而絶不是懷素。如果看作是五百年後懷素亦可當草聖,則將懷素所師之張旭忽略了,顯然不合情理。其二,蘇涣《贈零陵僧》:“張顛没在二十年,爲言草聖無人傳。零陵沙門繼其後,新書大字大如斗。”詩中所謂“言草聖”,按句式似應指向書家,然實應理解爲張旭“狂草”無人傳而懷素繼之。

其實在唐代被實指草聖的書家,還真有其人。武平一《徐氏法書記》云:“豫州刺史東海徐公嶠之,懷才藴藝,依仁踐禮,自許筆精,人稱草聖。”徐嶠之乃徐浩之父,有時名,但他活動于張旭之前,所擅之草書必不是狂草,在《徐氏法書記》中亦未見爲什麽“人稱草聖”的原因。故這位草聖恐早已埋没于歷史塵埃,若不是其子徐浩與顔真卿并名于天下,後世也不會記住他的名字。

然而,畢竟在武平一的筆下對徐嶠之記有“人稱草聖”的文字,按情理論,不是也應該有史籍記載旭、素這二位草聖嗎?我甚不解的是,史載失闕了。那麽,有無可能唐人眼裏的草聖只是張芝,而唐人從未將顛張、狂素冠上“草聖”的美名呢?我想此中消息,北宋人不會不知。

于是,關注宋四家如何使用“草聖”一詞,當很關鍵。

蔡襄嘗云:“張長史正書甚謹嚴,至于草聖,出入有無,風雲飛動,勢非筆力可到,可謂雄俊不常者耶!”很顯然,草聖是指狂草書。蘇軾有《觀子玉郎中草聖》詩,此詩題是説觀看子玉寫的草書。黄庭堅有《觀王熙叔唐本草書歌》詩云:“少時草聖學鍾王,意氣欲齊韋與張。家藏古本數十百,千奇萬怪常搜索。”又《題絳本法帖》云:“張長史《郎官廳壁記》,唐人正書無能出其右者,故草聖度越諸家,無轍迹可尋。”黄庭堅筆下的草聖當然還是指草書。至于米芾《書史》云:“歐陽詢碧箋草聖四幅,在故相齊賢孫張公直清處。”其所言更是指向草書的作品。

以上數例,“草聖”無一不指向草書,至于是章草、今草,還是唐代才出現的狂草,無所謂了。然在宋四家的文字中,却没有找到將“草聖”作爲旭、素美譽的痕迹,他們竟都不知前朝有這兩位草聖。

常識告訴我們,若旭、素在唐已被公認爲草聖,大抵當爲後世尊重。而蘇軾竟斥二位云:“顛張醉素兩禿翁,追逐世好稱書工。何曾夢見王與鍾,妄自粉飾欺盲聾。”而米芾也曾稱“張顛俗子,變亂古法”。這二位北宋大家,是否對前朝草聖太不恭敬了?

歷史弄人,我以爲蘇軾、米芾不至于此。其實蘇軾、米芾筆下也有對旭、素的正面評價,只是他們知道唐人筆下的草聖是什麽意思,他們不會將指向張芝的“草聖”與指向狂章的“草聖”混爲一談。其實,歷史上名人的尊稱大都爲後世追加,張芝生前不知自己是草聖,同樣張旭和懷素生前也不知道。在懷素自書的《自叙帖》中,那些贊美他狂草和描述他張狂的詩句,多出自當時詩人們爲他所寫的許多《懷素上人草書歌》,這在當時幾乎成了“流行歌曲”,其中不乏“草聖”二字。難道懷素會以爲自己是“草聖”嗎?


唐張旭《晚復帖》

至此,我驚詫地發現,今日連“百度”上都寫着張旭和懷素被尊爲“草聖”的文字,竟然是個歷史的疑案!

唐人以詩贊美旭、素多矣,却未見一位精英有實實在在的“草聖”推崇。宋人有否?蘇軾、米芾不論了,我注意到在宋四家中,僅黄庭堅一人擅狂草,亦僅其一人對旭、素無間言。他曾有如下一段話將旭、素推至頂端:

懷素草,暮年乃不减長史,蓋張妙于肥,藏真妙于痩,此兩人者,一代草書之冠冕也。


唐懷素《自叙帖》(局部)

黄庭堅并没有將張旭、懷素冠冕“草聖”,然“一代草書之冠冕”,其意近矣!精英的推崇,促使社會的認同,這是歷史上所有經典成功和得以傳播的規律。張旭、懷素之爲草聖,也離不開這一規律。因此,在“草聖”本義與引申義的轉换中,在詞義兩可之間的誤讀中,加上宋代文人精英的推崇,這大約應是旭、素漸漸“坐實”草聖的原因!

南宋宋光宗時代的孫奕有《示兒編》,其卷十六中有《聖》一條,讀之似乎可以找到答案。其云:

董貝《易》聖(唐)。張芝、鍾繇、衛協、張墨書聖。張旭草聖(唐)。楊子華畫聖(北齊)。阮簡、嚴子卿、馬浮明(《抱樸子》)棋聖(晋)。李白醉聖。張衡、馬忠木聖。(《抱樸子》云:“善木刺之巧,故曰木聖。”)

《示兒編》應是蒙童的讀物,當然談不上嚴謹,文中例舉之聖人,乃精通一事而他人莫能及者。張芝他説是書聖,張旭他稱爲草聖。文中雖未及懷素,然説明南宋時已有將張旭、懷素尊爲草聖的説法。此外,稍晚于孫奕的岳珂,在其《寶真齋法書贊》中有《唐張顛春草詩》一則,其按語云:“長史以草聖得名,蓋其天真爛漫,妙入神品。而非榘矱步武者。”“長史以草聖得名”,當然既可釋爲以“草聖”得名,也可釋爲以“狂草”得名。儘管在似是而非之間,然草聖冠冕于旭、素,當已成爲當時社會的認知。

“草聖”的兩個義項,在古漢語中,一直存在着,當然被誤讀的可能也一直存在着。宋以下的文獻中,“草聖”代指草書已成習慣,于是凡書家有草書之迹流傳,似乎都沾了“草聖”的光。然而這些書家都没有張旭、懷素的待遇而被冠冕爲“草聖”。此也可見,草聖不是誰説了算的,而必須經得起歷史的檢驗


近代南京書家高二適,因20世紀60年代的“蘭亭論辨”著稱于世。其擅章草,曾著有《新定急就章考證》,對歷史上章草流變、字體訛誤研究甚深。高二適請人刻有三方閑章,曰“草聖平生”“證草聖齋”“草聖吾廬”,鈐于自己書作上。瞭解上述“草聖”本義與引申義之變化,可知高二適閑章中的“草聖”即“草書”之意,而因其平生專攻章草,所以其實是指章草。後人不曉其意,以爲其自詡狂語,竟誤解了這位將學問刻入印章的老人。

原載《書法研究》二〇二二年第四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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